积分抵扣+补差价=低价买名牌商品?别轻信!******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差点就‘入坑’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李女士告诉记者,1月2日,她收到一条积分即将到期的短信,告诉她需尽快打开链接兑换商品,否则积分就会在1月3日清零。她以为是移动手机号的积分,想着以前也兑换过话费,就打开链接看看。但在选完商品、填好地址之后,准备付差价之前,李女士觉得有必要跟10086客服核实一下商品的原价,一核实才知道该活动并非官方活动。
“这个骗局太有迷惑性了,因为发的短信,带上了我的手机尾号,再加上年底清零很正常,我自然以为是官方的活动。”李女士说,“打开链接后,我发现有大疆无人机、华为手机、康佳电火锅等知名商品,就心动了,选了电火锅。”
不过,在准备付差价的时候,李女士心想:一个普通的5L的电火锅也就两三百元钱,为啥1000积分抵扣1000元之后,还要支付299元?于是,她就上网查了这款电火锅,发现价格是999元,但该商品却暂无评价。
“我买商品都会看评价,评价少的一般不会买,看这个一条评价都没有,就不太想买了。但想着能便宜700元,还是心动了。”李女士说,“为了确定这个商品的原价是否真的是999元,我就打了10086核实,没想到歪打正着,躲过了骗局。”
记者注意到,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陆续接到消费者反馈有关经营者利用积分到期催办兑换相应商品或服务涉嫌误导消费的行为。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临近年底,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不忍浪费消费积分、期待品牌让利优惠等心理,进行短信营销推广,邀请会员参与积分兑换商品、打卡签到或邀请好友共同参与等方式进行互动。还有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冒充品牌客服、模仿三大运营商服务号码向消费者发送短信等形式,骗取新用户注册信息,邀请消费者主动点击链接兑换所谓福利商品,甚至开展相关电信诈骗活动。
这种“积分抵扣+补差价”的兑换形式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消费。不过,中消协已确认一些积分兑换商城中的部分商品是假冒产品,还有部分品牌产品属于库存积压多年的产品。
对此,中消协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的积分兑换“补差价”福利噱头。若遇有通过补差价、需要结合现金等形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积分兑换活动,一定要慎重消费,留心比对商品信息和实际价值,以免“失分又蚀财”。中消协同时建议,电信服务经营者要对此类积分兑换商城短信内容、号段等进行监测核实、动态封堵,并对涉诈异常信息、活动加以处置。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