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涨价 市场竞争白热化******
红星资本局消息,1月16日,威马汽车宣布,于2023年1月1日起针对W6、EX5-Z、E.5等多款在售车型进行价格调整。调整后,综合补贴后售价将上涨1.5万元-2.5万元不等。价格调整方案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生效,在此之前已完成定金支付的用户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影响。
威马汽车称,为打破“越卖越亏”的行业怪象,威马在2022年后半段开始战略性收缩新车交付量,并多次实施产品价格调整,以改善公司盈利结构,进而更好地支持产品研发和用户服务。
借壳APOLLO出行上市
就在1月12日,APOLLO出行(00860.HK)公告,将以20.2亿美元收购威马汽车子公司,并将以每股0.55港元的发行价配发及发行约288.25亿股。
这被视为威马汽车将通过APOLLO出行完成港股借壳上市。
接近威马汽车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此次与APOLLO出行双方战略并购,威马汽车上市路径进一步确定;阿波罗造车产业链与威马造车产业链可实现资源互补;战略合并后,威马借机实现品牌向上。据了解,完成尽职尽调后,威马或在本年二季度完成挂牌。
作为最早一批入局的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2022年接连被曝降薪、财产冻结,销量掉出第一梯队。汽车独立分析师刘昊向红星资本局指出,通过收购APOLLO出行实现港股上市,威马汽车不仅能解决资金问题,还能实现品牌与产品战略升级。APOLLO前身是德国小众超级跑车制造商Gumpert,并购后威马汽车将覆盖主流、高端和超豪华三大市场,提升资本市场想象空间,或重回造车新势力前列。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对此并不看好。
行业或加速洗牌
业内普遍认为,“国补”退出后,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完全市场驱动时代,加上碳酸锂价格回落和特斯拉(TSLA.US)全球降价的鲇鱼效应,行业或加速洗牌。
进入2023年,特斯拉先后大幅下调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多国的电动车价格,引发全球车市震动。
1月6日,特斯拉中国宣布对国产车型调价,其中Model 3后驱版降价3.6万元,高性能版降价2万元;Model Y后驱版降价2.9万元,长续航版降价4.8万元,高性能版降价3.8万元,创下价格的历史最低点。
此后,特斯拉在日本降价约10%,在欧洲多国降价1%-20%,在美国降价最高19.7%,部分车型还将同时享有美国《通胀削减法案》的税收抵免优惠政策,最高降价2.05万美元。
在美国和中国,特斯拉出现了新车和二手车价格倒挂的现象。
不过降价也让新车销量上升。特斯拉门店销售人员表示,降价后进店顾客人数激增。
乘联会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达到27.6%,较2021年提升12.6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850万辆,渗透率将达36%。
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速放缓,特斯拉降价让国内市场竞争白热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在国内与海外市场,特斯拉的价格区间已经与大部分造车新势力重合,甚至接近比亚迪(002594.SZ)。这也让国内新能源车企“出海”的难度增加。
特斯拉公司副总裁陶琳此前表示,特斯拉的价格变动是基于“成本定价”逻辑。业内人士认为,在供应链、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下,特斯拉的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仍有降价空间。
根据睿研咨询出具的报告,如果将来零部件价格下降,或特斯拉采用更优化的生产或零部件替换,按2022年Q3的成本价与2021年Q4的最低成本价比较,特斯拉还有3万元的下降空间。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