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共情共享,让文化遗产绽放璀璨光芒******
文化遗产与我们共生于这个时代;我们共享着它的博大与优雅;跨越千百年,它承载的智慧与情感依然能让我们找到共情的地方——一个字、一封信,让我们找到民族的起点、情感的归宿;一尊鼎、一座城,让我们见证历史的变迁、时代的更迭。
“兄行,弟病,诸君幸为……”这是2000年前在行役戍边的哥哥写给老家弟弟的一封家书,今天的我们依然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当事人的呼吸与情怀;川蜀小堆盲盒、金面具巧克力、语音棒棒糖等三星堆文创,带给文博铁粉无尽的快乐,三星堆已然成为一个掌握了流量密码的大IP;甲骨文和简化字的双标展示、3.6万多套道路窨井盖上的甲骨文字装饰等,让河南安阳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甲骨文元素……《工人日报》近期推出的《发光吧,文化遗产》系列报道,关注文化遗产如何在当代生活中活起来、火起来、发光发亮,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的故事,从三星堆到黄河文物、从陆上考古到水下考古等,完成了一场与文化遗产跨越时空的对话。
记得网上有人调侃走进博物馆看到文化遗产时发出的灵魂三问:“哪儿好看?”“值多少钱?”“有啥用?”调侃之外,这也透露出今天的人们试图与文化遗产发生情感共鸣、生活互动、文化呼应的朴素愿望。如何让更多文化遗产能够在新的时代活起来、火起来,如何让沉睡在书本里、保管箱里的文化遗产“飞入寻常百姓家”,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我们欣喜地看到,各地文化遗产保护一步步推进。重庆母城保留了原有的建筑风貌,成为网红打卡点;简牍跨越千年,仍然能够让今天的我们真切感受到当年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及其日常生活片段;文物保护工作辛苦,却依然有一代代人心向往之,随着科技的发展,3D打印、数字建模、生物涂层等高科技手段已经开始在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中大展拳脚;更有周边文创产品,让年轻人蹲守抢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