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在联合国马德里气候大会举行******边会现场讨论环节。 王健龙 摄
中新网马德里12月10日电 马德里当地时间9日,来自不同国家的政界、业界和学界人士在联合国马德里气候大会中国角“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边会上围绕气候变化与气候传播、传播干预低碳消费、融通气候与健康传播等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讨论。
此次边会由中国新闻社、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这也是中国新闻社连续第七年在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举办该主题边会。
本次边会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张志强主持主题发言、中新社经济部记者夏宾主持圆桌讨论。
中国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副司长孙桢。夏宾 摄中国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副司长孙桢在致辞中表示,做好气候传播必须认清气候传播本身的特点,其大环境与其他传播不同,气候问题对于老百姓来说很难以从切身感受得到系统认识。低碳行动和能源转型的难度较大,对于传播工作也带来一定困难。
同时应注意到气候传播的国际合作也存在困难,各方在传播时难免带有自己的利益,这其中的传播就变得不那么容易把握。
下一步气候传播应该怎么做?孙桢表示,首先,要做气候传播过程中必须意识到多边主义的重要性;其次,讲清楚适应气候变化的故事、讲清楚气候变化的灾害,加强采取行动的紧迫性;第三,做好信息的传达工作,把做气候传播的身段放下来,回到好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中国气候传播项目中心主任郑保卫。夏宾 摄中国气候传播项目中心主任郑保卫表示,过去十年,中国的气候传播从零开始,逐渐成长。未来要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气候传播规律,打造气候传播工具箱,更好地指导气候传播各行为主体做好气候传播,并面向中小学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开展气候传播教育。
印度地球政策中心主席拉杰德拉·山地。夏宾 摄印度地球政策中心主席拉杰德拉·山地认为,当前人们对于气候变化紧迫感的认识实在不够。
“图片分析没有用、预测没有用、过去和现在的图片对比没有用、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的照片没有用,所有东西都不能让人们警醒起来。”他呼吁,每个人都不能事不关己地坐着,必须站起来去对应气候变化。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副校长黄南松。夏宾 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副校长黄南松认为,气候变化并没有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这是人们不愿意采取措施的一个主要因素。温室气体排放是工业发展的伴随结果之一,过去的人们并没有预料到未来会产生如此的严重后果。一些民众倾向于利用这场危机的原因和后果的不确定性,产生“过度乐观”的态度。
他还指出,许多人认为气候变化是潜在的、遥远的。2018年,一项关于公共政策优先事项的研究中,大多数人认为恐怖主义,教育和经济等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分别有73%、72%和71%的人认为是最重要的议题,而气候变化在名单上的优先级接近最低,只有46%的人认可它的重要性。
“看不到明显成果、缺乏成就感的情况下,坚持采取行动缓解气候变化是非常困难的。”黄南松说。
世界银行碳市场和创新部门项目经理普提。夏宾 摄世界银行碳市场和创新部门项目经理普提谈到了传播碳定价的重要性。他指出,关键利益相关者快速成为政策支持倡导者,同时获取了对政策的宝贵反馈,在预期和效益的推动下,传播碳定价愈加重要。
能源基金会传播总监荆卉。夏宾 摄如何走向低碳生活,能源基金会传播总监荆卉指出,可通过减少浪费型消费、选择高能效产品及寻求转化模式来实现。
在传播低碳生活方式上,荆卉建议,建立“低碳消费”、“高品质美好生活”和“可持续增长”的关联;把应对气候变化、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与人们对当下的关注点相结合,聚焦“此时此刻”;基于价值观进行信息设计,尊重利益诉求,提供能够满足利益诉求的低碳选择;传播具体的、系统性的行为指导;把握有理性更有温度同时贴近生活、时尚、共创的调性。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气候应对处副处长张嫄。 夏宾 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气候应对处副处长张嫄指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碳发展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这个价值和意义的内涵也是丰富和多方面的。不同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机构、个人,在不同的参与环境中,如所处不同的发展阶段、要解决的排放问题以及减排的路径选择,对公众参与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因而采取不同的目标导向和政策工具,导致相应的行为表现和效果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强化公众低碳意识、理念到采取具体行动,国内外不同城市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低碳发展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张嫄说。
守望地球理事会理事长谌良仲。夏宾 摄守望地球理事会理事长谌良仲表示,保护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基于科学和经济上可行的方案,而制定科学和经济上可行的方案,必须基于长期的野外监测的基础数据。野外科研和监测,贵在长期坚持,而野外监测的现场第一手数据的采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既耗时,又昂贵。公众科研为业余科学爱好者找到贡献自身力量的途径,为科学研究动员了大批承担日常基础工作的人手,也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思路和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
深圳标新科普研究院理事长陈素平。夏宾 摄深圳标新科普研究院理事长陈素平说,提高气候传播要增强公众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关注,可通过推动气候变化领域知识的传播、增强全社会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关注。
在圆桌讨论环节,英国儿童投资基金会中国项目总监刘强、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项目主管王彬彬、广西大学气候与健康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吴海荣、绿色创新发展中心运营总监汪燕辉、美国环保协会多边气候战略主任兼首席顾问AlexHanafi对中国气候传播的效果、中国气候传播的经验及学校、媒体、政府如何联手进行气候传播等热点议题进行了探讨。(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