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两岸妈祖信众再聚“妈祖故里”:话妈祖、庆团圆、享美食、聊家常******
中新网福建莆田1月30日电 (叶秋云 周建国)“回想过去,我们每年都会组织数千名妈祖信众到湄洲妈祖祖庙进香,这已经成为我们的惯例。”时隔三年,台湾妈祖信众杨诗萱率20多位台胞再赴福建省莆田湄洲岛,参加湄洲祖庙妈祖金身回上林故居省亲布福活动。
据悉,这批台湾妈祖信众28日从台湾桃园机场直飞厦门,后坐车前往湄洲岛。这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湄洲妈祖祖庙迎来的首个从台湾岛内出发的进香团。
巡安队伍抵达天妃故里遗址公园。 张丽明供图锣鼓震天,礼炮纷响,1月29日,由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主办的“妈祖赐福,欢庆元宵”——湄洲祖庙妈祖金身回上林故居省亲布福活动在湄洲岛举行,两岸妈祖信众再次聚首“妈祖故里”。
两岸同胞共煮平安面。 张丽明供图活动中,妈祖金身起驾出巡。巡安队伍前方,千里眼、顺风耳神偶与镇前天后宫打铁球、东岳观舞狮队开路;队伍中心,36位提灯湄洲女与花担童男童女拱卫在妈祖金身两侧,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董事长林金赞偕杨诗萱等台胞及众多妈祖信众紧随其后“护驾”;后方是手持巡安横幅的湄洲女与仪仗队、仪卫队等阵头,现场气氛热烈。
值得一提的是,林金赞邀请杨诗萱等台胞在妈祖书院准备平安家宴,共煮妈祖平安面。家宴上,两岸妈祖信众话妈祖、庆团圆、享美食、聊家常,场面温馨和睦。
台胞体验非遗项目。 张丽明供图杨诗萱表示,两岸一家亲。新的一年,将继续为两岸妈祖信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为两岸民间文化交流架起更加牢固的联系纽带。
“真诚欢迎台湾地区的老朋友、新朋友常来湄洲岛走一走、看一看,两岸一家亲,越走越亲!”林金赞表示,当前,由两岸同胞共同开发的妈祖平安里成为湄洲岛“两岸文旅融合示范点”;湄洲岛正在建设成为妈祖信众全面了解妈祖生平、了解妈祖文化、体验妈祖非遗信俗和两岸融合的重要窗口。(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