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制造+”,福建制造探寻“融合”之道******
眼下,“福建制造”正大有可为。从外部发展环境看,“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今年首次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从内部增长逻辑看,伴随宁德时代、厦门天马、九牧厨卫等行业领军企业的崛起,福建制造已经从“大而不强”的规模增长迈向了对“高精尖”的探索。
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如何赋能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打造核心竞争力。他们认为,处于“逆水行舟”的关口,福建传统制造业必须写好“融”的文章,加快数实融合、“两业”融合、产学研融合步伐,借力新思维、探索新模式,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制造+智造”,激活新动能
两会前夕,在九牧“全球首创5G智能灯塔工厂”,记者看到这里的所有生产环节和流程均实现了完全自动化和“零用工”。
“通过5G机器人精准抓取、5G智慧仓储物流、5G膜内视觉监控等应用,工厂生产效率提升67%,物流运输效率提升45%,整体综合效率提升37%……”省人大代表,九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林孝发介绍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林孝发认为,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实现“三化”的必由之路。“数字化转型对于制造业而言已是刻不容缓,但‘数字化’并非目的,而是降本增效、拓展新商业模式的手段。”
正如林孝发所言,九牧如今正以“数字化”解“用户需求”之难题。
近年来,九牧与华为开展智慧卫浴跨界合作,联合华为、中国电信等共同打造行业首个5G智慧产业园,率先加入鸿蒙智联生态圈。正是基于这些数字生态,企业自主研发出电解除菌水洗技术、水幕隔菌技术等“黑科技”。
在纺织重镇长乐,金源纺织的智能化技改项目车间,上百台纺纱设备高速运转。遍布设备的传感器,便于技术人员实时采集数据,任何瑕疵都难逃数字眼睛的“火眼金睛”。
省人大代表、福建金源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洪认为,目前纺织行业的竞争力就是取决于装备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数智化实现了我们对产品优质、高产、高效、节能降耗的要求,也让纺织行业一改高耗能、高污染、高库存的传统形象”。
有了数字化底座,如今企业还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搭建“云榕集”纺织化纤交易平台,推动长乐纺织企业“上云”交易、“互联”发展,从而降低企业的采购、销售成本。
成本上升、效率不高、品控不稳……福建传统制造业一度受困于此。如今,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制造,驱动传统制造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不过,在现金流吃紧的当下,数字化的巨大投入、试错成本偏高依旧让不少中小企业陷入不敢“转”、不愿“转”的困局。
省政协委员、民进漳州市委会副主委林必强建议,相关部门要持续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为支撑,集聚一批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进而加速推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同时,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在“数字化”领域的协同创新。
“制造+服务”,撬动新价值
当前,数智化转型在福建造就了一座座灯塔工厂、一个个无人车间。而基于对传统制造模式的革新,也让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成为可能。
“如今,我们与用户的互动不仅限于产品销售和保修,而是贯穿机械定制化生产、销售、运行维护、技术指导、保养、维修、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实现过程。”省人大代表、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主任工艺师张达斌说。
晋工机械是一家生产智能化挖掘机、叉装机等大型专业化工程机械的企业。近年来,企业在制造端和售后端,都建立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服务。2021年,晋工机械获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通过对服务型制造的探索,满足了个性化挖掘机、叉装机用户复杂多变的需求,开拓了公司产品类型,提高了品牌竞争力,拓展了用户群体。”张达斌说。
形势虽好,但亦有隐忧。张达斌认为,我省企业在服务型制造领域普遍缺乏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相融合所需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突出“融”,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当前,我省不少制造业企业正努力通过服务寻求业绩突破。
三钢集团依托旗下闽光云商公司,面向经销商推出全国钢铁行业首创供应链金融“云”服务新模式就是一个积极探索。
“钢铁交易作为大宗贸易的一种,资金需求很高,但钢贸商在银行侧融资不易,融资成本较高,我们通过有效盘活经销商手中的库存资源,解决他们资金紧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正常经营与健康发展。”省政协委员、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凌欢建议,整合金属、能源、矿石、成材、水泥等产业资源,打造省级的专业交易平台,以服务为制造赋能增效。
“制造企业主动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不仅是打造竞争优势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制造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省人大代表、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宝平对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感触良多。他认为,当前不少企业对服务型制造认识还不足,还停留在“基于制造的服务”阶段,亟待政府部门持续完善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形成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撑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制造业企业走向“面向服务的制造”。
“制造+科研”,驱动新引擎
制造业企业的生命力在研发,核心竞争力依旧是研发。尽管如此,不少代表委员依旧认为,不是所有企业都具备能独当一面的研发能力和资金投入能力。加速产学研融合创新,驱动“制造+科研”双轮驱动的新引擎,对于突破“卡脖子”技术、培育更多“小巨人”尤为关键。
泉州精准机械生产的针织大圆机,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可其中的零部件——送纱器一直依赖进口,让产品的成本居高不下。
“企业希望破解这一‘卡脖子’环节,就找到了我们的专家团队。最终,我们不但把这个零部件以降低一半的成本做了出来,还将原本机械式送纱器升级为智能送纱器。”采访中,省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厚德讲述了这个融合创新的故事。
戴厚德说,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始终聚焦纺织服装、新能源等领域,与当地企业共谋发展,成为不少企业的“编外”研发中心。
“当前,政策信息易遗漏、缺乏长期战略眼光成为国内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的普遍痛点;同时,科研机构也不了解企业真正的市场需求。”戴厚德认为,“高校、科研机构只有真正‘融’入企业发展,才能破解这种‘信息差’。”
“科研机构既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步’,推动建立科研成果概念验证体系,又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服务体系,构建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完善的产业技术研发体系。”省人大代表、闽都创新实验室稀土纳米医用光电材料研究组高级工程师孙霞说。
针对当前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脱节、技术研发与产业应用割裂的情况仍然一定程度存在,省政协委员,中科院物质结构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鲍红丽则建议,政府部门要鼓励并扶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实质性技术联盟,充分整合资源,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科学研究,高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加快建设科技产业咨询高端智库并采用市场化机制运行,系统搜集世界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准确研判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提供高水平战略规划和决策咨询服务。(林侃 林蔚)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